该国的第一个案例!董事,主管和高级主任承诺

全国首例!董监高承诺增持却一股没买,被判赔偿近80万董事,主管和高级董事违反了公众诺言,并因赔偿而受到惩罚! 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宣布了对原告刘和郑之间的虚假陈述的案件,指控被告上海Jinmauai Chemical Co,Ltd(从这里开始为“ Jinmauai”),Yuan和Luo Securities。一位证券时报记者在现场获悉,金融上海法院命令被告元和卢一起付款,以在506,100元的投资损失范围内支付原告刘的原告,并为被告Zheng辩护277,400元的投资。此案是该国违反安全违规行为的第一次争议,这是由于董事,管理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失败(被上市公司的董事,管理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公众诺言增加其持股,因为Securi的修订是为了提高其诺言。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TY法律。据报道,此案是使用示范机制测试的。在上海邦克西律师事务所(Seachies Times Reporter)的采访中,该案是新安全法第84条的首次司法申请,刘博(Liu Bo)在上海邦克西律师事务所(Shanghai Bangxinyang)律师事务所的被告郑和全职律师的律师刘博(Liu Bo)表示。 “本条款的司法破坏和激活将有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并促进资本市场的适当运作。”第84条,《新安全法》第2款确定,如果给予者和股东的控制权,实际控制者,董事,Tagapiover,高级管理人员已公开承诺,他们将透露这一点;如果未能履行承诺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他们必须根据法律为赔偿责任。本文提供了第一个澄清民事责任的机会法律层面的浪漫。是否有主观的“处理中的假风格增加”? 2021年6月15日,金·穆伊(Jin Mouai)宣布,该公司的董事及元总统和子公司总裁总统计划在6个月内增加其对金·穆泰(Jin Moutai)股票的持股,总计至少增加了3亿元人民币。金·穆塔(Jin Moutai)随后在公告中两次发布,他说实施时间的时间被提到了元和罗的手柄的增加分别于2022年6月15日和9月30日扩大。在2022年9月30日的市场之后,金·穆塔(Jin Moutai)宣布,元和洛穆莫(Yuan and Luo Mou)未能完成扩张期间增加股份的计划。同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采取了行政管理措施,向Yuan和Luo发出警告。同年12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了“决定原告刘和郑宣布,由于上述共同承诺,他们已经购买了金·穆泰的股票,而Yuan和Yuan和Luo未能履行承诺,未能履行他们的承诺,形成了有关安全的虚假陈述。 Yuan在该领域中学到的证券记者,如果建立错误的陈述,则在这种情况下的重点是,是否有有意义的陈述,是否有有意义的陈述;律师上海隆格利天文律师事务所原告刘的律师在接受《美国证券时报》记者的采访时被告知,该公司的两名高管在公共场合赚了很多钱。投资者还根据这一期望进行了投资,但是随后的公众承诺和这两个扩展与事实不一致,但它们都不会上升。 “公众在之前和之后的诺言之间的对比,造成了原告的重大损失。我们认为,被告提高其持股的承诺形成了虚假陈述,并要求他带来投资差异的损失,这是合法的。”被告金·穆泰(Jin Mutai)辩称,他不是行政行政措施的主题。关于被告Yuan和Luo的整个过程,该公司已在及时,真实,准确和综合上发布了公告te。没有违反信息的非法和不规则活动,并且及时进行了董事会,监督委员会和股东会议,以扩大处理方式。该程序是合法的,合规。被告尤恩和卢一起辩称,两名被告立即被告知金·穆伊(Jin Mouai)愿意增加其持股,资金情况和延迟资金来筹集资金,并且由于绩效不足,他们没有履行对持股的诺言,并且在这方面的愿望或销售中也没有宣布的。诸如一般市场和自我运作之类的情况,这并不是因为两名被告未能履行KTHEY承诺在审判期间增加其持股,所有当事方提供了证据,分析了十字架并辩论了误解的基本重点UCH是公共承诺法的法律特征,以增加处理,责任和责任的组成部分。 “董事,主管和老年人”将共同付款。该公司不负责。审判后,上海金融法院表明,公开承诺包括各种类型,例如共享限制限制,绩效承诺,分享诺言的增加(下降),股息承诺,共享诺言的重新购买以及恢复义务的法律承诺。无法总结未履行公共诺言的责任的法律特征。他们应该被认为是卡萨特尔(Kasathere)是诸如应许的主题和内容,未能履行诺言的原因以及应许主题的罪过。它可能会产生典型的违规行为,例如错误的陈述和市场操纵,或者可能不包括在特殊安全违规范围中,或者可能是中提琴合同tion。关于在这种情况下,公众持股的增加是否构成了证券的虚假陈述,上海金融法院认为,应裁定它与在证券市场中增加持股行为的特征相结合,公众行为的性质,公众在持股中的行为的性质,以及为被告提高持有的理由,是否会提高持有的理由,是否提高持有的理由,是如何实现持有的理由,是否会提高持有的理由,是否会提高持有的理由,是否会提高持有的理由。有任何豁免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Shan履行了Yuan和Luo的首次承诺增加其持股,而在随后的扩张期间没有积极筹集资金,并使用桥梁资金在面对交换问题时使用“错误的”存款证书,因此从越来越多的角度来看,这是很难承诺的增加,市场影响力等。未能履行承诺增加处理的诺言的因素,因为他们声称明显不合理,因此虚假陈述是有效且重要的。上海金融法院还认为,公共承诺者Yuan和Luo是披露信息的法律债务,而不是Jin Moutai。从披露信息到整个过程,金·穆塔(Jin Moutai)履行了他的主要考试义务,没有证据证明金·穆塔(Jin Moutai)知道或应该知道Yuan Mou和Luo的陈述错误,因此他不应承担此案中涉及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总而言之,在授权第三方机构验证验证后,金融上海法院命令被告元和卢(Yuan)和卢(Luo)一起付款,以在投资损失的506,100人民币范围内支付被告Liu,并加入原告Zheng的277,400 YUAN,否则损失了损失。 Chen Wangshu,代表三名被告和Huchyun Tianrui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的律师在接受Securities Times Reporter采访时说,Jin Mutai被排除在责任之外,不应考虑上诉。应视为两名被告的夫妻,“必须退还具体细节以质疑当事方的意见。”